56號令與2013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條款比較
本文檔由 KRY控 分享于2017-10-11 06:19
1、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要求(1)支付分解表中所列的每期付款金額,應為第12.4.2項〔進度付款申請單的編制〕第(1)目的估算金額;(2)實際進度與施工進度計劃不一致的,合同當事人可按照第4.4款〔商定或確定〕修改支付分解表;(3)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,承包人應向發包人和監理人提交按季度編制的支付估算分解表,用于支付參考。2、總價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(1)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,承包人應根據第7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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